中国式现代化的宪法保障
现行宪法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性质及中国特色、本质要求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和根本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为现行宪法发展提供了价值引领,现行宪法应适时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从根本法上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全面的依据和更加有力的保障。
制造业升级对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基础性作用与推动途径
制造业升级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基础性因素,构建具有全球领先优势的高端制造业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个人数据交易的法律基础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部分人格利益开始商品化。通过强制数据处理者进行信息披露、为数据主体表达隐私偏好提供畅通渠道等方式,可部分解决因个人数据交易市场的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对个人信息进行的法律限制和其他限制所创设的匿名的和半匿名的交互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构成隐私公域,要求在个人数据的私人属性和公共属性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
中国式现代化的叙事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在阐释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本质要求、重大原则、战略重点时,采用了不同的叙事方式,以强化叙事的解释力和权威性。主要包括:与西方现代化比较阐释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基于“十个明确”厘定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基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阐释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把握的重大原则,基于现代化内在规律部署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重点。
中国式现代化的人学向度
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从根本上破解了资本逻辑对人的价值的宰制,实现了“真正的人”的中国式生成。中国式现代化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价值追求,高扬人民至上的价值旗帜,彰显了真正的人的价值,从而使人进入了理性的、自然的、和谐的、自由的发展阶段。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公共治理的有效性研究
中国公共治理有效性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彰显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历程蕴含丰富的公共治理理论与实践经验,它是扎根中国本土、彰显中国特色的重要公共治理成果。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治理中的包容性府际关系
在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治理正孕育生成新型的包容性府际关系。就长远而言,包容性府际关系可否由渐进发展的态势稳固为良性运转的定势,是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行稳致远的关键。这需要中央和粤港澳三地政府综合运用授权、放权、赋权(能)、让权(利)、扩权(增能)等机制,对央地关系、港澳特别行政区内部的三权关系,以及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角色与职能,进行适应性调整和重塑。
健全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体系问题研究
健全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体系,是“十四五”时期民生保障领域的重要议题。应该渐进实现社会救助城乡统筹,补齐流动人口的制度短板,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完善救助标准的制定调整办法以及注重社会救助的制度整合。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与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我国慈善事业在近10多年间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就,并对弱势群体提供了相应的援助,但受法制不健全、政策支持力度偏弱、体制性障碍犹存等影响,总体上仍处于滞后状态。
以高质量社会救助制度筑牢共同富裕底板
目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并取得了重要成效,但还存在质量不高、可持续性不强的问题。为此,需要明确高质量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应秉持的理念、原则和框架设计,分别面向2035年和2050年设定目标,在完善立法规范、健全综合型救助制度、优化监管与经办机制和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重点着力,最终全面建成高质量社会救助制度,发挥兜底保障和促进发展的双重功能,筑牢共同富裕的底板。